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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年满法定结婚年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方可入会 。
* 征婚者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(离婚者持离婚证明、丧偶者持丧偶证明)几种证件的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照片
2 张、四寸生活照片 1 张,填写个人简历表,一次性交纳服务费贰百元整。
* 正式成为会员者可根据自己的要求进行选择。注重内在条件的征婚者,可以通过查阅公开表或电脑提供的资料,选出适合自己要求的简历表,记下编号,由工作人员牵线搭桥。比较注重仪表人士,可通过照片或参加活动进行选择。
* 如经过选择暂无合适条件的会员,可以等待从新入会的会员中选择。
征婚者 :
* 具有本栏目要求,证件齐全者方可入会。
* 本节目将严格遵循各项法律、法规政策及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章制度。会员之间要互相尊重,洁身自爱,在相处过程中,出现各类的个人经济纠纷,本栏目组不负任何责任。
* 所填简历表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,否则予以除名。有欺骗行为的,我台节目组将通知其单位领导,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。
* 入会会员,如超过三个月联系不上者,按自动退会处理。 变更联系方式及时通知节目组。
* 双方在相处过程中,未经对方许可,一方不得到单位或家庭了解,以免造成不良影响,其严重者予以除名追究法律责任。
* 如未通过本节目组工作人员私自联系的,出现一切问题本栏目组概不负责。
* 长期选不到合适条件的会员,要正视自身条件,重新定位,不要纠缠节目组工作人员,影响正常工作。
* 征婚者与工作人员应相互尊重,并遵守本节目组各项规章制度,不得干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,对造谣生事,无理取闹者,视情节轻重予以除名或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* 在本中心择偶成功者须知本中心,随之取消会员资格。
* 入会会员与节目组签定服务公约,一式两份。
张家港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率
“佳人有约”栏目组
2005年10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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